高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高平市养犬管理办法

高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高平市养犬管理办法高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1.不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禁养犬只(如大型犬、烈性犬);2.饲养犬只必须办理《养犬许可证》并挂犬牌。3.必须定期为所养犬只进行防疫,并有免疫证明;4.外出时必须为犬只佩戴2米以内

高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高平市养犬管理办法

高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1.不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禁养犬只(如大型犬、烈性犬);

2.饲养犬只必须办理《养犬许可证》并挂犬牌。

3.必须定期为所养犬只进行防疫,并有免疫证明;

4.外出时必须为犬只佩戴2米以内的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5.牵引犬只外出,必须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6.外出时必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不得让所养犬只在公共场所随意大小便;

7.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

8.携带所养犬只外出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运动场馆、游园、商场、饭店、露天餐饮夜市、影剧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老年公寓、学校、医院(宠物医院除外)等单位;

10.个人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不得遗弃犬只。

11.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及处罚措施。

12.公安、城市管理、动物防疫等部门应当依法分工、联合管理、责任明确。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umchina520@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zhidegongxiao.cn/58810.html